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包头建设大厦
机构职能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监管、建筑业监管和发展、物业管理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三)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和监督管理。拟订房屋权属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征收、城市危险屋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指导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六)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全区工程建设定额。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本地区工程造价信息。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监督执行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九)指导、承担城市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并指导旗县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十)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科研工作。 (十一)指导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不含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十三)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参与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十四)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以及本领域内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组织协调。 (十五)负责市本级和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市场、公积金管理、建设工程消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供热等方面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等。 (十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市四区、稀土高新区挖掘、穿越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道路各权属单位提出技术审核意见,挖路修复费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市政工程管理局统一核算收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道路维护单位负责工程穿越及恢复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市政工程管理局和市四区、稀土高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建立技术信息共享机制和日常监管衔接机制。 (2)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市四区、稀土高新区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园林绿化管理局和市四区、稀土高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相关技术信息共享机制和日常监管衔接机制。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子标识编号 CA071280000408950140003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Sun May 05 14:39:00 CST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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