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起草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拟订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团开展涉外涉侨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外事侨务工作。(三)负责组织接待来访国宾、党宾、其他重要外宾和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及华侨华人和港澳地区重要人士;协助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重要外事活动。(四)根据外交部和市政府授权,负责我市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为全市和中央、省驻厦单位、在厦高校因公出国人员颁发护照、申办外国签证;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负责邀请来厦参加各项活动的外国人以及归口办理副部级及其以上官员的入境事务手续,审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负责审发我市非公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国人入境的《邀请确认函》;负责全市各单位承办的重大涉外活动和国际会议的审批、审核工作。(五)负责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交流交往与开拓工作;指导全市各区及有关部门的对外结好工作。(六)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七)负责外国驻厦领事机构的管理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负责外国驻华使馆在厦事务的交涉和处理;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统筹、协调厦门领事馆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八)负责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和涉外案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处理外国公民和法人在厦发生的各类刑事、民事、海事等重大案件;统筹协调、指导处理我市在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的相关事务;负责处理领事保护的相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厦相关事务。(九)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境外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十)负责指导开展国内侨务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涉侨捐赠工作,协同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加强对厦门同安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厦门同安竹坝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指导。(十一)开展外事、侨务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管理来厦外国记者及海外华文媒体采访工作。(十二)负责承办全市因公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审批、审核,颁发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负责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开展与对口联系,协调我市与港澳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事宜。(十三)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市荣誉市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方网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4215000060538741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May 27 16:43:22 CST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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