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劳动力市场
机构职能 1.拟定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定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2.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组织拟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5.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9.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0.职能转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1.有关职责分工。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电子标识编号 CA07000000060931962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ue Aug 27 15:28:05 CST 2019
仿冒网站举报方式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