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本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旗县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和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況进行跟踪督办。 (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制定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整体推进工作,并承担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市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清理和公布 工作。 (四)负责承办集中到本部门的行政軍批事项,依法依规履行审批职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实地勘验,负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评审、论证和听证等工作。负责需经上级部门审批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指导市本级实体政务大厅运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事项集中办理。负责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负责进驻大厅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进驻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综合服务大厅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 (六)承担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网上审批和服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负责政务服务与网上审批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行。 (七)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共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大数据管理局在电子政务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大数据管理局负研究提出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承担全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等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 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承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业务标准制定、运行监管、评估考核工作,推进平台应用。 2.按照审批和监管有效分离的原则、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相关划转事项的审批,各主管部门负责对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门户网站
电子标识编号 CA07124000060934807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Fri Sep 06 10:47:28 CST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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