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沈丘县人民政府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县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查督办;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统计、上报和分析;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值班工作。 (十二)联合相关单位审核把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民事诉讼;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加强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与政策建议。积极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沟通合作平台,促进全县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推动有关企业上市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发展;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维护金融秩序,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沈丘县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72661723406702690004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Jan 13 18:14:03 CST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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