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职能 | |||
| 主办单位 |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 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辽宁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监测省内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三)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项目。 (四)拟订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六)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地方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应急管理厅的职责分工。 2.与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的职责分工。 | ||
| 网上名称信息 | |||
| 网站名称 |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80000000609433360003 | ||
| 标识发放单位 |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 发放时间 | Mon Feb 10 11:08:39 CST 2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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