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明光市政务中心办公大楼8楼 | ||
机构职能 |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市经济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和审核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文稿及以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三)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四)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交给市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宜。(五)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六)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七)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大工作部署及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八)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市人民政府的值班工作。(九)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十)负责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行政赔偿事项。(十一)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上级领导交办需由市人民政府或办公室办理的信访事项。(十二)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有关事务工作。(十三)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明光市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3204153160236438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Mar 09 14:38:43 CST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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