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金宜大道街378号
机构职能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河池市人民政府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宜州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宜州区人民政府、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宜州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区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河池市人民政府以及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宜州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八)收集、编辑、报送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负责宜州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办理宜州区人民政府和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区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宜州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十三)将在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的宜州区法制办公室的职责划入重新组建的宜州区司法局;不再保留宜州区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局)。 (十四)将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职责划入宜州区委统战部。将在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的宜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调整为在宜州区委统战部挂牌。 (十五)将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侨务、台湾事务工作职责划入宜州区委统战部。 (十六)将在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的宜州区外事办公室调整为在宜州区委办公室挂牌。 (十七)将在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的宜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区大数据发展局,在宜州区大数据发展局加挂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挂牌,不再保留宜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十八)将原在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的宜州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调整为在宜州区委宣传部挂牌。 (十九)宜州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继续设在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十)宜州区高校合作和对外合作办公室继续在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广西河池宜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电子标识编号 CA21320125460059791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Mon Aug 24 16:54:18 CST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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