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机构职能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是自治区党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自治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党的组织建设的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二、负责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探索各类新的社会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坚持健全党的组织制度;调查分析全区党员队伍状况,协调、规划、指导全区党员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党代表开展活动。三、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对区直厅局级、副厅局级领导班子和市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选拔任用提出意见;协助中央有关部门管理在厅局级、副厅局级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宏观指导全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区管后备干部。四、负责指导全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干部教育及培训的政策和规划,协调组织区管干部培训、以县处级为主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培训以及乡镇党委书记的培训;宏观指导全区干部教育体制改革,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五、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对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有关重要问题的案件;审理区管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 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六、负责指导、检查、综合、协调全自治区人才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宏观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智力引进工作。 七、负责研究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协调指导和组织管理区内及与区外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的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办理区管干部工资手续,承办区管干部的调动、任免、待遇、退(离)休审批等事宜;负责全区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指导协调《公务员法》的实施和配套法规政策建设,主管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及群团组织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自治区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承办有关事宜。 八、负责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重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考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强全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 九、完成中央组织部和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北疆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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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ue Apr 27 09:44:13 CST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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