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服务中心)
机构类型 事业单位
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9号
机构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服务中心)对全区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市场主体网络服务交易经营行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并反馈监测信息,受理、协助调解、查处相关投诉举报案件,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服务,统计、分析、整理投诉、举报业务数据和资料,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规划与运用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12315”业务指导检查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消费维权领域的公益诉讼听证等工作,协助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小个专”党的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行政审批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电子标识编号 CA070000000609916940003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ue Mar 08 09:23:59 CST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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