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 ||
机构职能 | (一)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二)研究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间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四)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准备和审批工作,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五)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和总值班工作,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六)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调研,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对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承担的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7000000060409181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2014-10-30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