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青海省地震局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
机构地址 | 青海省地震局 | ||
机构职能 | (一)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青海省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 组织编制青海省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 (三) 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 (四)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 (五) 承担青海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理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害区重建规划。 (六)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七) 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火山与火山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承担国际禁止核试验的地震核查工作。 (八) 承担全省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九) 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 领导下属单位;指导州(地)市、县防震减灾工作。 (十一) 承担中国地震局和青海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青海省地震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90000000401905340006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Nov 27 17:49:50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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