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路18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区长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准备会议并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签发的文件、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三)研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乡和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报送的文电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乡和办事处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五)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六)承办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七)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乡和各办事处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八)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建议,为区领导决策服务。(九)负责区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区直各部门、乡和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十)负责区政府文件的收发、运转工作,指导政府各部门、乡和各办事处的文秘工作。(十一)负责整合全区网络资源,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负责区电子政务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安全技术应用的指导与协调工作。(十二)负责政务信息的采编、上报、反馈等工作,负责网上新闻、信息传输,政府网站、办公网络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十三)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组织修订区突发公共事件的总体应急预案,审查各专项应急预案。(十四)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十五)督促重点部门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应急培训和演习。(十六)负责区机关各部门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医保金的管理,政府日常接待等各项会计业务工作往来。(十七)负责区直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十八)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7253160440734034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2014-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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