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港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投资促进、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市的投资促进、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投资促进、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决策提出建议。(二)研究拟订投资促进、外事侨务、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各地各部门(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涉及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文件,牵头协调全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及其重大活动。(三)按照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布局,统筹和研究全市重大和专项投资促进活动;确定重点招商目标和重大招商项目,协调解决引进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投资促进环境治理。(四)负责提出全市投资促进目标任务报市政府批准后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和乐山高新区,承办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对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和项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五)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推介;会同有关部门包装和推介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投诉事项及反映的重大问题。(六)负责承办全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重大国内(境)外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开展与国内(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日常联络工作。(七)负责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信息收集、分析、宣传,研判国内外产业发展和投资促进态势;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开放合作、投资促进对策和建议。(八)负责管理全市与国内外友好城市、友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务。(九)负责市对外开放暨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市归侨侨眷联合会的具体工作。(十)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来乐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外友好人士、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以及来我市考察、投资的国内外企业家及商协会人士;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参与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负责来乐外国记者在我市采访及外国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电子标识编号 CA233420000605412750001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20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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