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四川省马尔康县马尔康镇南木达街5号
机构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权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电子标识编号 CA233510000601258210001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Fri Nov 07 14:09:47 CST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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