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北京市
机构职能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1.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 2.督办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中央领导、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 3.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简报、情况反映等信息的编辑及对下指导工作;负责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和中央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络通讯工作。 4.负责与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督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及其来信。 5.负责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和对下指导工作;负责与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员、特邀咨询员的联络工作;负责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6.负责院领导秘书的行政管理工作。 7.负责院总值班、院印章管理、传达和收发工作。 8.负责机关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和对下指导工作。 9.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本院司法警察二队执行公务活动。 10.负责新闻宣传和公布司法裁判文书的组织协调工作。 11.负责院党组文件理文和党政文件、电报的收发、传阅、交换工作;负责院机关、全国法院的密码管理和保密指导工作。 12.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电子标识编号 CA33000000040672309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hu Jan 22 18:56:17 CS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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