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D区八楼853 | ||
机构职能 |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市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3月24日成立,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呼伦贝尔市蒙中医药管理局、呼伦贝尔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措施、规划,制定地方卫生健康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并指导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指导旗市区开展有关工作。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学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分级诊疗。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相关工作 。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四)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以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期药品预警。 (六)负责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推进全市老所健康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完善落实计划生育、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并提出相关建议。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7129000060541262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Jul 22 09:29:43 CST 2015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