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 ||
机构职能 | 1、刑事案件的侦查和起诉: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并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2、监督公安机关和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免予起诉,并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3、监督判决和执行的合法性:人民检察院还负责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以及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 4、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人民检察院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仅限于违反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般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则由有关机关处理。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7000000060417930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Dec 02 15:58:10 CST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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