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机构职能 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拟订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政策并贯彻实施;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保护全省耕地,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规范全省建设用地置换行为,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省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省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保护地质环境,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等;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电子标识编号 CA080000000405297690005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hu Apr 14 15:32:56 CST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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