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翼城县红旗街37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县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二)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单位发送县政府的公文。(三)受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和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七)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以及县政府的各项政策、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九)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及时向市政府报送重要信息。(十)负责协调服务指导金融方面工作。(十一)负责全县外事行政管理工作,在战略谋划、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外事管理、检查督办等方面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提供服务。(十二)负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审批或转呈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公派出国任务。负责管理全县外事接待、礼宾工作。负责接待来临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来翼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等。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工作。承担对外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县民间对外交往活动。(十三)负责外国新闻团组和新闻从业人员来翼采访的接待和安排,负责对全县从事外事工作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的培训教育。(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翼城与台湾经贸工作和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翼城与台湾人员往来等工作,协调推动与香港、澳门地区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对台湾中上层人士及有关社团、组织的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台胞台属联络接待工作,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处理涉台事件和涉台民事纠纷,管理台胞捐赠、台胞来信来访等涉台事务。负责与中央驻香港、澳门机构的联系。负责管理对台宣传和新闻交流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涉台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台港澳记者来翼采访事务。(十五)认真贯彻执行外事纪律。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外案件和违反外事纪律案件进行查处。(十六)统一刻制、颁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印章。(十七)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十八)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十九)负责办公室所属单位的管理工作。(二十)负责办公室机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二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翼城县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6122032441173827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Jun 04 14:04:38 CST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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