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
机构职能 一、组织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咨询工作及其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等综合审核;组织县政府重要协议、重大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及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库管理;组织县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组织承办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或下发的公文,承接、办理各类公文;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二、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及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三、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县政府公务接待、会务服务工作。 五、负责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六、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乡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受理市长公开电话及县长公开电话事项。 八、负责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并对镇乡相关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对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政策研究机构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 十一、负责对全县金融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金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我县实体经济发展,组织做好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等工作。负责全县地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规范发展工作。负责牵头全县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外事、港澳事务、县志等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党建、纪律监督、群团工作。 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昌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电子标识编号 CA05106007640683524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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