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职能 | |||
| 主办单位 | 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 机构地址 | 古蔺县彰德街道府前街41号 | ||
| 机构职能 | 根据中共古蔺县委、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蔺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古蔺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古委发〔2010〕14号),设立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办公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公文,以及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材料,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级各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并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领导直接召开的乡镇长或部门领导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级政府和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工作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对需要研究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并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政务信息和网络舆情,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各项行政工作目标管理的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奖罚等工作。 (十)根据县政府领导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十一)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子政务和网络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依法草拟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政府各部门上报的规范性文件审查,负责组织行政执法检查,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事宜。 (十四)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指导全县贫困地区人才、技术的培训。 (十五)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平时负责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建设,战时负责发布防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 | ||
| 网上名称信息 | |||
| 网站名称 | 古蔺县人民政府 |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33362029405318930001 | ||
| 标识发放单位 |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 发放时间 | 2014-12-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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