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职能 | |||
| 主办单位 |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 机构地址 | 新乡市人民路中段479号 |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区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查督办,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二)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区各镇、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区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镇、办事处值班工作。(九)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区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统一管理卫滨区金融工作局。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网上名称信息 | |||
| 网站名称 | 卫滨区人民政府网 |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72571642408589680001 | ||
| 标识发放单位 |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 发放时间 | 2014-12-22 |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