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寿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北凤巷3号
机构职能 县纪委、监察局为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两种职能,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监察部、省委、省政府、监察厅,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县政府颁布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部门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按有关条例或决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七、全县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的有关问题。 八、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 九、履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指导全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十、会同县直各部门、单位及其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监察室领导干部的考核题名,县管干部以外的纪检组、监察室干部任免;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清风寿宁纪检监察网
电子标识编号 CA14222080141548614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2015-01-07
仿冒网站举报方式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