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588号
机构职能 一、职责调整(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1.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需报省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政府审批、核准、备案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县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由企业自主决策。3. 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外,由县、区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4. 将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按国家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职责,划给市经济委员会。 (二)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市内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编制全市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政策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子标识编号 CA131980000406788760013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2015-01-15
仿冒网站举报方式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