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职能 | |||
| 主办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 机构地址 |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人民路2号 | ||
| 机构职能 | 1、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上报给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的文稿,起草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讲话。 3、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对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供县政府决策的参考和政策性建议。 4、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5、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7、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突出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省人大、省政协和县人大、县政协有关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9、负责县政府新闻事务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负责《情况反映》的编辑、出版。 10、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2、代表县委、县政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工作。 13、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批示和交办,直接调查处理一些信访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处理负有共同责任的信访案件。 14、协调负责本县的重大外事、侨务工作和涉外、涉侨事务活动。 15、负责审核全县临时因公出国(境)、赴港澳和邀请外国(境外)和港澳人员来访事宜。 16、负责法制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代理行政诉讼。 17、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 ||
| 网上名称信息 | |||
| 网站名称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24660000601916980001 | ||
| 标识发放单位 |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 发放时间 | 2015-0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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