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 ||
机构类型 | 社会组织 | ||
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70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科普工作,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适用先进技术。 (三)促进所属学会与企业的协作,充分发挥企业、事业单位科学技术协会组织的作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创新。 (四)接受委托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和承担科技项目的评估、论证、鉴定。 (五)依法开展境内外的民间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科技组织、科技团体和科技界人士的友好往来。 (六)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有关科学技术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 (七)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对科技工作者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表彰奖励科技工作者先进团体和个人。 (八)依照章程按期召开科协代表大会,对所属的全区性学会进行管理,指导盟市科协工作。 (九)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内蒙古科协门户网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7000000060099350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201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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