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四平市林业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2086号
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捕猎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指导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省级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省级标准。组织指导新建和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和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相关工作。   (八)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和相关产业省级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参与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参与建立种质资源库,参与组织良种选育推广工作,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单位)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市级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政策的调查和研究。   (二)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落实国家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荒漠化防治和防沙治沙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商品林发展、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和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三)森林资源管理科。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管理与评价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全市森林资源林政执法工作和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负责公益林管理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四)湿地草原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指导湿地、草原、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承担湿地、草原、自然保护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湿地、草原、自然保护地禁牧、草畜平衡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和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管理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五)野生动植物管理科。指导全市野生动植物和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工作。承担野生动植物和森林公园动态监测管理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公园的开发和利用,管理野生动植物和森林公园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公园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研究提出重点保护地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补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六)规划财务科。研究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监督管理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全市公益林等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负责审计稽查、部门预决算、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科。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协调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单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行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协调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企业的产业建设和发展。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   (八) 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组织起草林业和草原相关法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裁决和听证等相关工作。组织行业普法,协调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及行政许可证发放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承担森林和草原资源行政案件稽查,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检验、检疫、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四平市林业局
电子标识编号 CA091530000403261660003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2017-07-06
仿冒网站举报方式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