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福路205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自治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三)组织实施优抚政策、标准和方法;拟订全区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 (四)牵头拟订自治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行政区划界限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命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审定和组织编制全区各级行政区划图和行政区域界线详图。 (六)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相关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八)贯彻落实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察。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制度、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宁夏民政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300000000420002350005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2017-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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