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职能 | |||
| 主办单位 | 驻马店市水利局 |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 机构地址 | 驻马店市乐山路与纬一路交叉口 |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负责各项水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实施并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全市河流、水库、蓄洪区的防洪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话话话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实施全市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和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和水能资源的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以及水资源征收使用制度。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监测河流水库的水质水量。指导饮水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水文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防止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负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河流、水库、蓄洪区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编制、审查、申报全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七)开展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八)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河道、水库、蓄(滞)洪区、滩地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 | ||
| 网上名称信息 | |||
| 网站名称 | 驻马店市水利网 |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72670000406263540001 | ||
| 标识发放单位 |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 发放时间 | 2018-0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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