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职能 | |||
| 主办单位 |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 机构地址 | 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14号 |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燃气管理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实施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监督工作;负责拟订中心城区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道路、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垃圾处理、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燃气等城市管理工作标准,监督和考核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业务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及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及行业监管。 (四)负责城市道路、人行天桥、城市隧道、路灯以及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的燃气设施、排水设施、井盖等的管理维护;负责环卫保洁,垃圾收集处置(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 公厕管理以及相关环卫设施运行管理维护。 (五)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燃气、城管执法等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除森林公园以外的城市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城市行道树、游园、绿地、小区绿化、小型广场绿化 等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对占道经营、占道施工、户外广告、户外设施设置等公共空间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侵占城市人行道、停车场通道、公共广场等违法停放车辆的管理;负责对生活噪音污染, 扬尘、油烟、烧烤和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和恶臭污染行为的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 (八)负责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九)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制度,厘清职责边界,健全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十)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开展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完善 | ||
| 网上名称信息 | |||
| 网站名称 |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43560000609240730001 | ||
| 标识发放单位 |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 发放时间 | 2018-12-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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