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职能 | |||
| 主办单位 |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 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县城玉明路254号 | ||
| 机构职能 |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正科级。一、职责调整(一)将县政府信息产业职责划给嵩明县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二)划入原嵩明县便民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嵩明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嵩明县投资服务中心)的职责。(三)增加电子政务管理职责。(四)加强综合协调、秘书信息、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工作。二、主要职责(一)协助县长、副县长组织实施政府决定,协助处理政府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长、副县长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工作。(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长、副县长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六)制订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并进行检查和考核;督促检查县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七)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县人大代表建议和上级政协、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落实情况。(九)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十一)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宜。(十二)负责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工作的调查和研究、咨询建议、方案论证和跟踪反馈,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县政府领导协调有关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十三)负责接待上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外省(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其他重要客人。做好行政事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县政府大院的规划、建设、管理。(十四)负责外事工作。(十五)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政务服务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和投资环境,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网上名称信息 | |||
| 网站名称 | 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 |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53632328605037470001 | ||
| 标识发放单位 |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 发放时间 | 2019-1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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