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南山路10号
机构职能 一、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 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 指导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 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电子标识编号 CA10167066940685186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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