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郓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郓城县郓州大道中段郓州大厦
机构职能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县委以及县委部门、外县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或参与起草县政府向市政府汇报的重要文稿。起草或修改县政府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稿。牵头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稿。 (四)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对县政府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决策落实、重要工作安排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参与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日常调研活动,为政务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五)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的重要信息、动态,调度分析研判全县经济运行形势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各类智库和社会力量开展调查研究,负责有关调研课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县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九)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十)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十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县工作情况,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十二)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十三)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四)负责大数据、金融安全、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政务舆情、热线办理、提案议案督办。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电子标识编号 CA16250108960309464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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